1. 外观:设备由智能眼镜和移动智能计算单元组成,智能眼镜具有≥1个Type-C USB接口,移动智能计算单元具有≥2个Type-C USB接口;智能眼镜:内置近眼显示光学模组、拾音器、扬声器;
2. 移动智能单元:能够作为≥10000mAh充电电池,为智能眼镜提供电源;移动智能计算单元具备≥32GB的存储功能;
3. 重量:设备重量≤100克(不含连接线);
4. 视频传输功能:移动智能计算单元可以通过插入4G手机卡进行数据通信;智能眼镜采集应能通过移动智能计算单元所在的4G网络回传采集的视频监控画面;
5. 消息接收功能:通过后端平台进行消息推送;
6. 镜片透光率≥75%;
7. 人脸识别功能:设备具备单人核查功能;多人布控检查功能;
8. 附加功能:支持车牌识别;
9. 录像功能:设备具备录像功能;
10. 工作记录查询:移动智能计算单元可通过连接电脑,对于离线状态下单人识别、车牌识别和多人布控的记录进行查询;
11. 设备操作:设备可通过按触摸区和语音指令进行操作;
12. 语音识别功能:设备可以通过语音指令操作选择识别文件,进行识别图片文件浏览;可通过离线语音指令进行操作、查看文件、并显示帮助菜单;
13. AR功能:在智能眼镜的多人布控功能下,应能对已加入特征库的人脸图片进行识别,在人脸轮廓外叠加方框和人员姓名,叠加信息可随着人脸图片移动;
14. 高低温实验:设备在(60±2)°C和(-20±2)°C,在持续24小时,设备在非工作状态下,实验后恢复4后,设备可正常工作。